一 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)秘书处是技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。
秘书处受技术委员 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领导,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二 秘书处一般由秘书长、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, 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。
三 秘书处设在具备条件的挂靠单位,挂靠单位必须自愿承担秘书处工作;
保证秘书处履行职责;
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人力及物质资源;
秘书处在行政上受挂靠单位领导,其工作应纳入挂靠单位的工作计划。
四 秘书处的主要工作就是履行委员会的职责;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决议。
具体工作内容包括:
1 负责归口领域内标准的制定、修订、复审工作,办理标准审议、报批手续;
2 负责处理ISO/TC44的对口技术工作;
3 根据技术委员会的决议,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;
4 负责技术委员会各类会议的筹备、组织及有关文件的管理;
5 协调并处理相关标准的统一意见,沟通与相关组织机构间的信息联系;
6 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、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;
7 负责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筹集及管理;
8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;
9 其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。
五 秘书处负责技术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,技术委员会的公文、函件由秘书长审核、签发。 |